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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资讯] 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
  通常车主都会为自己的爱车保险,免得车子不慎出事而损失惨重,但
为了保有自己的权利,车主在投保汽车险的时候,千万要记得自办理的人
员领取收据及保险卡,不要听信某些不肖业者说稍后连同保险单一起寄来
等推托之词,否则在付了保险费后,在没有保险卡、收据以及保险单的情
况下,等于是将保险费白白送人,等到发生事故后找保险公司时,才发觉
自己被骗就太晚了。另外,若保险单没按时收到的话,一定要立即追踪,
否则在将来出险的时候手边没有保险单,按规定保险公司是灴会理赔的。
  一般购买新车的车主,通常会委托汽车业务员代办「全险」,所谓的
「全险」事实上包括「综合损失险」、「窃盗损失险」以及「第三责任险
」等几种主要的保险项目,事实上还有其它的附加险可以选择,如果车主
没有加保这些附加险的话,一旦车主在事故后所损失的部份并非些主要险
理赔的范围之内时,车主根本得不到任何的理赔!也就是说,保「全险」
并不一定表示车主可以在任何的情况下得到理赔。而撰择附加险时,也要
注意是否符合自己所需。

汽车综合损失险
  在三大汽车保险当中,保险费率最高的项目就是「综合损失险」,但
「综合损失险」并非任何大小的意外及损失,保险公司都必须负赔偿的责
任。 
  其承保范围为:被保险汽车因碰撞、倾覆、火灾、雷击、爆炸、抛掷
物、坠落物或第三者之非善意行为所致之毁损灭失,保险公司才对被保险
人负赔偿责任。
  其他象:台风、地震、海啸、冰雹、洪水或因雨积水所致之毁损灭失
,等保险公司按照条款规定是不必负赔偿之责。
  要知道「综合损失险」并非无所不赔,因此,为避免将来与保险公司
发生理赔的纠纷,事先仔细研究汽车综合损失险条款,弄清楚自己拥有什
么权利及保障是有其必要的。

汽车第三人责任险
  「汽车第三人责任险」(简称为「第三责任险」)是政府为了保障第
三者受害人在意外事故中能拥有一定程度的赔偿,因此立法通过每一部汽
车都必须强制投保「第三责任险」。除了新车必须三年一次缴清保费之外
,从第四年开始,政府便利用验车的时候核对车主是否继续投保「第三责
任险」,以达到贯彻每一部合法上路的汽车都有保险的政策。
  「第三责任险」分为伤害责任险以及财物责任险两个项目。伤害责任
险是当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人
死亡或受有体伤时,可依法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财物责任险的部份则为
被保险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人财物受到
损害的话,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然,赔偿的钱是付给第三者受害人,若不足被保险人与受害人或其
家属所达成民事和解的赔偿公额,被保险人还要自己掏腰包凑足赔偿金额
才行。
  为避免强制第三责任险的理赔金额在发生重大伤亡的时候不够用,多
付一些保险费用来加保意外险,便能提高对人的理赔额度,当然理赔额度
的多寡是按保费的高低而有所不同,故保费愈便宜也许不见得愈好,因为
一旦发生事故,钜额的赔偿金恐怕会令肇事车主大感吃不消。

汽车窃盗损失险  
  窃盗损失险是指被保险汽车因遭受偷窃、抢夺或强盗所致之损失,保
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前面所说的「偷窃、抢夺或强盗」是指未经被保险许可,也没有法定
原因,以非法或强暴手段,剥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汽车之占有或使用,或
进而致损害于被保险汽车而言。
  但是被保险人之受雇人或家属,或被保险汽车之使用人、管理人或驾
驶人之窃盗行为所致之损失,保险公司便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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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sunshine is to flowers, smiles are to humanity.
微笑之于人类,犹如阳光之于花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5-04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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