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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分享] 能吃就是福(轉貼)
轉貼/狼米
關於吃這件事情,我真的很注重。
可惜我並不是一個美食家。我對〝美味〞的要求標準並不高,通常只要不是味道難以下嚥到令人面目猙獰,基本上我都會覺得還不錯吃。
簡單來講就是像豬一樣好餵,吞得進去就好(除了某些食物以外,那些我天生味蕾就拒絕接受的味道,說什麼我都不吃)。
我只是單純的喜歡吃的感覺。
吃是很幸福的,所謂【能吃就是福】。 但又很可惜的,我並不是那種有〝吃福〞的人,因為我有著一副十分易發胖的體質,所以過去我經常過著那種想吃又不能吃的地獄生活。
為什麼說是〝過去〞?
大多數的女人都會經過的那麼樣一段時間。
當女人開始有心上人時,就會發現自己變得不是自己,因為做什麼都會想到對方,會為了對方限制自己、改變自己、欺騙自己……尤其在感情尚未明朗化之前,為了吸引對方的眼睛,更會做出很多連自己事後想起來都覺得匪夷所思的事。
我當然也不例外。
其實我很晚熟。
我個人認為,一個女人之所以開始變得懂事,大部份都是因為愛情。
是那種真正打從心底去放的愛情,而不是像小學生一樣牽牽手,以為交了男女朋友就算是在談戀愛了;真正的愛情是會讓人刻在心頭,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不分年齡。又即使那只是一樁單方面的感情。
愛情會使女人迅速的成長,即使在愛情會讓女人變得低能,但那也是一種成長的過程。
我在遇到第一個讓我刻在心頭的人之前,一向都是過著想怎樣就怎樣的生活,天真、單純又快樂。那時候的我,74公斤,而且完全不以為杵。
一直到遇見那個讓我一見鍾情的人。
世界突然變了。我無法再做自己,暗戀讓我每一天都是既快樂又痛苦。比方說──
看著星座書研究他的雙子座個性,讓我覺得好快樂;但是看到自己與他的星座被星座專家歸類為四大不合時,又會覺得很難過。
偷偷看著他讓我覺得很甜蜜,若是不小心與他四目相對時,更是心情激動得難以壓抑;但隨之又會覺得懊惱不已,因為心想在他眼中的我,一定是個又肥又醜的女孩(真的,戀愛中的女孩,永遠都會對自己的外表不滿意到極點)。
看著他的照片思念他,讓我覺得很幸福;但不敢表明心跡又讓我覺得很痛苦,寫了字裡行間充滿愛意的情書又不敢送出去,怕他覺得我花痴,後來一改再改,改寫成想認他當乾哥哥,又讓我大罵自己像個白痴。
那時期,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想盡辦法的改掉自己那其實很內向的死個性,讓自己變得活潑開朗,展現自己;回家後又要胡思亂想自己會不會做得太過火,反而讓他覺得我很三八……
我就是從那時候開始減肥的。
暗戀他五年,沒有結果;人事全非後再來回想過去,我所得到的,除了減肥成功以外,就只剩下那一段瘋狂的回憶而已。
經過他之後,我無法再真正的喜歡上任何人,好久好久。後來再次喜歡上的第二個人,又讓我重新又過了一次那種生不如死的生活。
但第二次,我成長了。從暗戀到告白,告白失敗當朋友,當朋友的期間認清他的本性,不想再與那樣的人做朋友了,我走。
這段過程過得比第一次快多了,兩年。但痛苦的程度也是倍數以上。
遇到熊。
讓我知道什麼叫做用真正的自己去談戀愛。
光是用吃這件事來講,我不需要再假裝自己食量很小,吃相秀氣;我跟熊約會通常都會集中在兩種模式裡──
一、 到處跑郊外景點、踏青、郊遊。 二、 找個地方大吃大喝一頓。
我們尤其最愛那種吃到飽的店,不管是火鍋類、燒烤類、西餐沙拉吧類……只要是吃到飽的,我們都會很狠的給它吃到爆撐才出來。也不用怕肚子因此凸出來,會被熊看到;我們甚至會互相摸對方吃得鼓鼓的肚子大笑。
然後我們一起變胖,但反而覺得幸福。
每次過節日,熊如果問我想要什麼東西?我想到最後的結果,總是說: 「去吃XXX。」(XXX可替換成各家餐廳名。)
如果熊自己精心去挑選了別的東西來送我的話,通常都會被我唸,而且會唸很久。因為我真的不需要,不需要卻又買下的東西,再我看來就是一種浪費。
然後他就會很悶,想著,難得過節送個禮物想讓我高興,又搞砸了……早知道就不用大費周章。
於是我就得解釋給他聽:
「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我只是要讓你知道,我不在乎什麼東西,我只在乎你的心而已;所以不需要去買什麼很花俏的東西,不知道要送什麼禮物也沒關係,問我說我缺些什麼?想要什麼?若我都沒想要的,那就請我吃東西吧,就算只是鱔魚意麵一盤我也很高興啊。」
「又來了,每次問妳想要什麼?妳都是說吃的。妳送給我的禮物,我都可以留下來做紀念;但我送給妳的禮物,卻都被吃掉了,最後充其量只剩下大便一沱。」
「說得也是。」我知道熊是一個很念舊的人,非常喜歡把東西留起來收藏(以後說不定可以當古董),於是我認真想了想後,說:
「這樣好了,以後你請我去吃東西,我就把當晚的大便留起來,你可以一瓶一瓶分裝,寫上標籤,註明這是哪一年哪個節日的禮物。」
雖然說是玩笑話,我們真的很喜歡討論這些沒營養的事。
漸漸的,我發現自己其實比較喜歡壯一點的男人(但不是壯到離譜或肥到出汁),很有安全感。
以前喜歡過的男人就像蜘蛛,手長腳長瘦不拉嘰,風吹就倒,雖然說我喜歡他們的地方並不是外表,但現在再回想起來,以目前的審美觀角度去看,就覺得──
還是熊比較好。
壯壯的熊,抱得動我,熊常說他站在我身邊看起來就像保鑣,但我非常喜歡這種小鳥依人的感覺(即使這頭肥狼的體型一點也不像小鳥)。
而且根據狼同事的私人理論而言──男人一定要比女人胖。
所以她拼命的把她男友養肥。因為如果男人比她胖,就算她胖,站在一起也不太感覺得出來;但若是男人比她瘦,即使她的身材標準,乍看之下,仍是會覺得她很胖。
結婚後,度蜜月吃太多,加上之前立刻懷孕,所以狼現在比婚前多了五公斤;但熊卻多了九公斤!如果以一個小孩三公斤來算的話,熊等於懷了三個小孩。
我現在的煩惱就是──到底該不該減肥?
人家說,不要等到懷孕後才開始養身體,而是在準備懷孕前就要開始把身體調養健康,才好準備孕育Baby。
目前尚處於流產完補身子中,被逼一直吃東吃西;再來準備懷孕,也不能減肥;如果再度懷孕,更加要多吃;等到生產完又要坐月子,再繼續補…… 照這樣看的話,我永遠都沒辦法減肥了。
昨天我跟熊說:
「日本有本書寫說:『婚姻是一種詐欺。老婆婚前40公斤,婚後兩年變成80公斤。』照這樣算的話,肥狼婚前60公斤,婚後幾年就會變成120公斤,這樣肥熊會不會發瘋?」
我想,在熊還沒發瘋前,我自己就會先發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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