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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 [转贴]留头魔
留头魔

「铃…铃…铃…」在寂静的半夜,忽然没来由的传来一阵手机声响,早已有职业病的我,连忙翻身而起,睁着惺忪的睡眼,四处寻找声响的来源,五秒钟后,我在我的手提袋里,找到了一边狂叫一边发抖的手机,从对方的声音中,感觉到十分急促而兴奋,就连我的反应十分冷淡而无力,他似乎也没查觉到。

「无厘头!无厘头!醒了没?去年,去年那个『留头魔』又出现了!你要不要来分局?快点,再十分钟法医就要去验尸了!」

「留头魔」?一听到这个名词,我整个人就像被人泼了冷水一样马上清醒了过来。我怎么可能忘了这个名字?这个骇人听闻的名字还是我第一个在媒体上发表的呢!我连忙坐了起来,看了看手表:一点三十分。我急忙回答:「好!够朋友,你可是第一个告诉我的吧?我十分钟一定到…保持联络喔!」边说电话,我一边套上衣服和裤子,电话一挂上,我就拎了机车钥匙出门了。

到了分局,果然没看到其他媒体记者,心里一爽:「鬼灵精这小子真够意思!」不过,像这种重大社会刑案,是不可能不引起其他「嗜血」媒体的兴趣的。更何况我们是杂志,出刊日不比其他电子媒体,一个「新闻快报」马上就将最新消息和画面传送在电视、广播上,一想到,「独家」的快感马上就荡然无存,因此最多再过十五分钟,所有的媒体记者应该都会出现在命案现场吧?

就在我的热情逐渐冷却的同时,忽然有个人用力拍了拍我的背:「马的,吴澧童,你飙车啊?从永和到中山分局只花了你十分钟?」

我连头也不用回,就可以猜到这位拍打我的人就是我在分局的眼线:鬼灵精。为什么他会有这个绰号呢?其实我真的很想请教他的父母。他本姓归,叫霖竞,乍听之下还挺有个性的,谁知道,「归」再加上「霖竞」,不就是「鬼灵精」吗?这小子也不甘示弱,他说我姓吴,叫澧童,所以就叫我「无厘头」!反正我从小就被人「无厘头」叫到大,多他一个混蛋也没差。

倒是这小子本性就交游广阔,什么媒体如果从分局长或刑事组找不到最新消息,一通电话问他保证所有「秘密」都知道的详细清楚。不过他也是有分寸的人,该说和不该说绝对分的清清楚楚,也不知为什么,他对我就是最够意思,也或许我们「暗黑社会周刊」内容火辣香艳,他是忠实读者吧,因此为了要拿到免费的杂志,他总是会将一些还没曝光的案件或消息事先透露给我知道。反正我是周刊记者,也没办法写什么「独家」,因此两人目前还算「相处甚安」。

不过,其实我俩之间还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为什么他会从一个小员警跳级为刑事组的组员,这点,和我息息相关。

虽然是凌晨两点多,整栋分局还是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所有的警员看起来都神色匆匆,似乎大敌当前。没多久,果然所有的媒体都来了,就连SNG车都出动了,面对这样的阵仗,看了看自己只背了一个破烂背包,一个还过得去的「佳能」相机,就不由得咒骂起自己的杂志实在「寒酸」的过了头…

「喂,无厘头,法医和检察官已经来了,要走啰,我先把地址给你,你去那边再等我吧?」

我无意识的点了点头,顺手拿了他的纸条,瞄了一下地址,骑上机车就离开了。
尽管是酷热的七月,但我一到了案发现场的大楼楼下,一股阴寒之气从四面八方袭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怨气,刹那间,让我右手上臂的鸡皮疙瘩又全部都发作了起来…

有人觉得很奇怪: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在「暗黑社会」这本八卦杂志做事?就他们的看法,一个历史系毕业的学生,不是该继续研究,就是到学校任教。当记者也还说的过去,但是电视台记者不选,报社记者不做,就算是杂志社,也该找间像样知名的试试,却没想到我一毕业就跳进了这间众人皆曰「扒粪」的杂志社做个小记者,而且一做就做了六年,就算有其他同业想要挖我,我也笑笑回绝,六年来,既没升官,薪水也只加了三千元,究竟什么样的诱因让我继续做下去?周遭的朋友没有一个不笑我傻…除了我女朋友之外。

不过,大部份的人都不晓得一件事:当记者只是我的一个幌子而已,我真正的职业是:生涯规划谘询师。

简单的说,我是一个「老师」。一个看风水的「老师」。

说也奇怪,这个本事好像与生俱来的一样,大概国中开始,我就对命理星相的一些事情感到好奇。与其说是好奇,不如说是无师自通的智能。就像一般人从小就会喝水拉屎一样自然,常常在路上看到一些人从我身旁经过,就能「感应」到在他身上已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不能适应的,是自小我就有所谓的「天眼通」。

还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很怕鬼,家里的人一直都不懂:为什么我会这么怕鬼?反正你又不看见?但是一般正常人大概都没办法体会:如果你从早到晚都能看到「死人」在身旁走来走去,那你不怕,才有「鬼」咧!

举个例来说吧,就好像之前布鲁斯威利主演的「灵异第六感」一样,我就和那小孩有着相同的「感应」。还记得有回全家吃过晚餐后,我离开餐桌想去上厕所,才一打开门,就发现黑暗中有个头悬在半空中,发出惨暗的绿光。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的是:那颗头的左半脸是不见的,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那半边已经被压个稀烂。

那颗头就这样浮在半空,就在我开门的一瞬间,「它」缓缓的转过头来,用他仅剩的右眼直盯着我瞧,他那粉碎残破的左半边,血水随着脑部的脉动,运律般的逐渐流泄出来,鲜红的血液混杂着乳白色的脑浆……请容我这样形容它:就像是放了许多红辣椒的肉羹汤缓缓的往下流,更过份是:它还对着我笑呢!我就这样呆住不动看了它十秒钟,他才像变魔术般唰的一下自空中消失。

隔天,我才从大人的口中知道,隔壁巷子里平常下午会去接他孙子下课的周爷爷,就在昨天下午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机车撞倒,机车骑士就在下车搀扶他的同时,被随后急驶而来的公车撞个正着,周爷爷只是擦伤…但这个机车骑士却被公车辗过头部,当场死亡……

小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只是接连这几天,每天凌晨三点多,我都会在我的床头看到那颗只剩一半的头,浮在半空中这么恶狠狠的瞪着我,后来只要我的右手臂开始起鸡皮疙瘩,我就知道那颗头又来了!

有天我实在忍不住,鼓起勇气问它:「你倒底想干什么?每天来找我!烦死人了!」

它并没有开口,不过,我知道它用着相当怨恨悲愤的语气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死的是我?我很干!很干!!」

不知从哪儿来的想法,我突然脱口而出:「人的死,都是注定的,时间一到,没有人能躲的掉。你的死,也一样。那都是命中注定,跑不了的!」

它,用着那仅存的右眼,以一种十分不可思议的眼光瞄着眼前这个不到十岁,还在全身发抖的小男孩,说出不该属于这个年纪所说的话,过了半响,它才不情愿的摇了摇头,从此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一想到小时候这些不愉快的回忆,我随即如往常般用力的甩了甩头,仿佛这样做,就能把这些不舒服的感觉甩到九宵云外……

一阵「叽…」的紧急煞车声传来,将我从儿时不堪的回忆拉回到现实。我定神一看,最先下警务车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石法医,紧接着是检察官、刑事组组长,和我那辛苦开车的兄弟「鬼灵精」。

除了那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外(不晓得是哪个没良心的上级,竟然在半夜两点派个年轻的女检察官来处理这种惨不忍睹的疯狂杀人案)石法医看到我,轻轻的点了点头,刑事组组长李英才看见我站在路旁,也冲着我笑了笑,说了句:「麻烦你了!」归霖竞也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四个人在打过招呼并肩往大楼走去,没想到后方却传来一声相当不耐烦的疑问:「是谁通知记者来这儿的?我不是交代你们:叫记者在分局大厅等候消息的吗?」

一听到这句话,我们三个人都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那位刚刚爆发怨言的年轻女检察官,她一手拿着记事本,一手插着腰,眉宇间明显的露出十分不爽的神情。

这时,唯一没有回头的石法医闷笑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说:「你知道他是谁吗?对我而言,他还比你有用的多哩!」说完,就迳自往大楼电梯走去,其他人随即跟了上去。我感到十分不好意思,只好满怀歉意的向她笑了笑,她瞪了我一眼,马上从我身旁走过,大声喊住李组长:「我说的话你是没听见吗?我说,记者不是应该留在大厅里等消息吗?倒底是谁叫他过来的?」

没人接话。

李组长和石法医根本没空理她,两人正忙着做简报:报案人是如何发现死者的;死者的头颅又是如何摆放在枕头上;而死者的交游又如何如何…归霖竞看到女检察官气呼呼的站在一旁生闷气,就上前拉着她到一旁,指着我小声的说:「他叫吴澧童啦,别看这个记者傻傻的,他可帮我们破了不少案子哩!」

话才刚说完,这女检察官像是看到外星人一般吃惊的看着我:「什么?他就是那个『无厘头』吴澧童?那个硫酸灭尸的命案就是他破的?」

我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其实,说穿了,破案对我而言并不困难,并不因为我像金田一或是名侦探柯南一样有着高超的推理能力,而是我能和死者「接触」,再经由死者所提供的「线索」,然后找到杀害他们的凶手!

如同那女检察官所说的,硫酸灭尸的那件案子,当时在发现尸体后,几乎只剩骨骸,就连装尸体的桶子也被腐蚀的差不多了,可以说完全没有线索可寻,就在检警双方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大哥大的号码, 我感觉到那就是一个「线索」,于是我马上拨这只电话过去,没想到是死者生前的手机,被凶嫌在做案后拿去送人,就这么一通电话,让这个无头悬案给破了。

这案子破的十分漂亮,让凶嫌输的五体投地,不过这和「留头魔」这件事无关,留到以后再说。

一知道我是「无厘头」之后,女检察官的态度有如一百八十度一样的转变,连忙跑过来和我握手:「不好意思,原来你就是『无厘头』啊…我们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的同仁都把你的事当传奇一样说呢…」

我和归霖竞对看一眼后露出苦笑,也难怪别人会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呢…

出了电梯后,只见案发现场早已被「刑案现场,禁止进入」的黄色字条给重重包围住。现场的鉴识警员不停的在一旁拍照、搜进证物,石法医和李组长也和在场员警做密集式的沟通,我四处张望了一下,看到屋外门口,有个年轻男子一边哽咽,一边在和一旁的员警做笔录。就我「专业」的角度来看:这个男子应该就是「苦主」了!

「…我…我也不知道…她…她应该没什么…没什么仇人…吧?谁…谁会这么狠心…把她…把她的头…头砍下来呢…?」这年轻男人啜泣着说。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身材约一七五左右,留个侧分西装头,挂副眼镜。看起来顶多二十来岁,穿着T恤和牛仔裤,从穿着造型看来,应该还是个上班族吧…不知道死者与他的关系是什么?发生这样的事,又亲眼目睹这么凶残的命案现场,就一个这么年轻的男生,心头上的震憾可想而知,也难怪,就算在做笔录的时候,他也是边描述边发抖。

由于报案时间没多久,死者的遗体还遗留在现场,其实,说「遗体」有点不合理。因为哪还有「遗体」?客观的说只剩遗「头」吧?由房间的大小看来:它应该是个五、六坪大的小套房,里面的家俱除了床之外,就剩一张小桌子,其他都是一些衣橱、小柜子、电视、冰箱等等,还有一间厕所,这么小的房间里挤着快十个人,无怪乎每个人身上几乎都满头大汗,汗臭味弥漫着整个房间。

不过虽然天气很燥热,但是当你亲眼目睹那颗头摆在床上的时候…我想,大概没有人不会一股寒意从头凉到脚吧?她看起来十分安详,如果不是身体不见,她根本就像是安安稳稳的在睡觉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那个女孩子的嘴角是轻轻的上扬,仿佛露出浅浅的微笑一般。

床单十分干净,没有任何挣扎打斗的痕迹,就连一丝紊乱也没有,所有的被子、枕头都整齐干净的放在床上。那颗头呢,就放在枕头上,也或许已经死亡几天了吧,脸上虽然有化妆,不过已经可以看见些许明显的尸斑。

「和去年那五个脑袋一样,不是吗?」就在我仔细端详那头颅的「笑容」时,石法医冷冷的在我身后冒出一句话来,把我着实的吓了一大跳,过了两秒,待我回过神来,才勉强的笑着回他:「没错,这凶手实在超强的!究竟他是怎么让受害人毫无挣扎、抵抗的情况下把他们的头颅砍下,还能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将那些无头尸体运走…这我真的想不通呢…」

「我也不晓得!」石法医这时看到我那正经八百的神情,也忍俊不住的笑出来:「干嘛?你怕啦?」我们相视大笑,所有人都用极为惊异的眼光看着我们,就连死者的朋友也转过来,先是满脸的泪痕,然后忍不住破口大骂:「笑什么?她人都死了,有什么好笑的!」

听他这么说,我才惊觉自己的嚣张无情,刹时有点羞愧。不过,阅「死」人无数的石法医却毫不理会那男子的怒吼,拉着我往床旁走,指着死者的头说:「无厘头,你看看,这才是最神奇的地方!」他叫我趴低,然后小声的说:「你看,这颗头摆在这儿两天了,两天来没有半滴血水渗出,枕头上也没有血渍,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我的脑袋像是灵光一现:「难道…难道说,这不是『第一现场』?!」我马上反问?

石法医点了点头:「我猜也是,所以说这头颅已经先『处理』过了,才再送回这儿,不过那个男的…」他用下巴指了指那个嘴里还在碎碎念的男人:「他说呢,这女人已经有两天没有和他联络了,所以他才打电话过来,也没有人接,他就拿了这女生在门外鞋柜旁放的预备钥匙进来…结果就看到这个啦…」

我正要问问题时,一阵低沉的呕吐声从我身后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年轻女检察官蹲在厕所所发出来的,看样子,这种骇人听闻的场面还真是少看为妙。

「恶…哇咧…恶…」所有在场的员警听到这一连串的呕吐声,都发出「噗…嗤」的忍笑声。没办法啰,谁叫女检察官菜嘛,没见过大场面。

就在我和石法医研究死者遗骸的同时,归霖竞叫了我一声,然后把我抓到一旁,小声的问我:「我们李组长叫偶问你啊…有没有『感应』到啥咪东西啊?」

说真的,我冒出一身的冷汗,并不是看到死者的惨状,而是我竟然「感应」不到任何东西!

去年在面对这件案子的时候,我也遭遇到同样的困难:五名死者,四女一男,都死在自己家中,和这名女子一样:没有血迹、没有抵抗、没有痛楚的神情,甚至…我感应不到他们有一丝一毫的「怨气」遗留在事发现场。

现在,我得插一下话,用「科学」的角度说明一下「鬼魂」的定义。

其实,我们存在的这个空间,是一个很大的磁场,而每一个生物的身上,都有一定的能量。人在死亡的时候,就会释放出大量的能量,散布在死亡的地方。因此,在殡仪馆、墓地和医院等较阴的地方,它的磁场也很容易容纳、吸收这些死者在死前,所有怨恨、遗憾、不舍、挂念、不解、痛苦…种种七情六欲的「能量」,当磁场聚集了超出一定程度的能量时,这些能量会转换成电波,刺激人的大脑深处,让人「看见」,这也就是所谓的「见鬼」了!

这些被人看见的「能量」,就是大家口中的「鬼魂」。

不过…能量的接受程度,与每个人的「天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人在非常细微的能量中,就能感受到不寻常的「气氛」,这些人,也就是天生的「天眼通」。(就像我和灵异第六感那个小男孩一样)而动物呢,也同样对于这些看不见的「能量」十分敏感,所以常常会看见猫会对着家中的一角,拱起身、竖起毛开始张牙舞爪;有时也会听到狗对着虚无的夜空开始「吹狗螺」…换言之,它们都「感应」到了人们所不能看见,或不能听到的「东西」…

话不多说,言归正传…这回的命案就和去年那五件命案一模一样:我一点感应也没有,换句话说:这儿没有任何「不平静」的「灵体」存在…这种情形,只能用「诡异」来形容…死者的「能量」,或者说是「灵魂」,就像是从没存在这世上一样,消失无影无踪!

十分沮丧!我对「鬼灵精」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实在没帮上忙,他也蛮能体谅的搂住我的肩:「无厘头,人嘛,总有不顺遂的时候,男人呢,日操夜操,也会有六点半的时候嘛?就叫你不要打太多手×你就不听,看吧?神明不帮你了吧?」

被他这么一亏,我差点笑到岔气!打了他一拳之后就败兴回家了,临走前,还看到所有媒体已经聚集在大楼底下,这种残忍的凶杀案,嗜血的媒体怎么不「大作文章」呢?但是我始终不解:为什么我的「法力」会失灵了呢?

隔天上午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匆匆洗了把脸,就到「暗黑社会」杂志社的编辑部了!
「哇靠!我的吴大记者,现在才来上班哪?啊?」

不用说,这位就是「暗黑社会」杂志社的总编辑:周志昌。只有他,才能这般「笑里藏刀」的和你胡乱哈拉。他手中拿着我的卡,然后搂住我的肩,十分奸邪的对我说:

「喂,老兄,我老是觉得很奇怪:你呢,明明是中午十二点多才进公司,为什么你的卡上的时间是九点整?如果我没记错,社长好像有说过:不准别人代打卡…那能不能请您解释一下:这卡究竟是谁打的呢?」

我笑了笑:「唉,总编,谁会帮我打卡呢?其实啊,昨天,喔,不,今天清晨两点哪,我去采访那个『留头魔』啊,还记得吗?就是去年那四女一男只有头剩下的那个命案啊?…后来在那儿采访拍照,早上就顺道过来打了卡,然后就先回家睡大头觉啰!很累耶?我也是为这杂志在打拼哪!放半天假回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这才不甘愿的放我过去,其实呢…真正的原因我可不能告诉他,昨天清晨我回到家都五点多了,谁还有什么鸟精神去打那什么两光卡呢?不过,的确是有人代打了卡,但…那个「人」,一般人是看不见的!

看到这儿,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其实,对我们这种已经修炼了十年以上的茅山术士来说,这只是区区的雕虫小技罢了。原因很简单:我养小鬼。

说穿了,您就觉得不稀奇了,不过呢,养小鬼可不是人人都养的起喔,可别以为,喂这些小鬼用米啊、饭啊、肉啊就能满足他们了…想要养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鲜血,他们才会成长,才会把你当成他们的主人,你叫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会往西!

大家一定都听过养小鬼,至于要怎么养,怎么教他,大概就没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夸张,如果没有专人教导,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后果比你现在脑海里所出现最恐怖的鬼片还凄惨十倍!!

这也是机缘巧合啦,有天,我在随意翻找可以报导的题目时,忽然在坊间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场」里,看到有人刊登一则广告:

「时运不济?运气不佳?风水不顺?财运不利?专人养小鬼,五万至四十万元不等,让您事业亨通、时来运转、风生水起、财源滚滚,意者请电:××××…××××…无诚者勿试。」

说真的,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你报导什么国民党、民进党如何执政?曹兴诚和张忠谋哪个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处有温情?哪儿寻真爱?我想,大概出个两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会看新新闻吗?想看景气,不会翻财讯吗?想知道温暖真爱,不会看大爱频道或者是慈济月刊吗?看「暗黑社会」,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样、特别、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马上就拨了这通电话过去,电话一接通,一股「妖」气很快就从话筒那边传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鸡皮疙瘩随即又麻上心头,我知道,和我通电话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他,不是人。

在电话中,我们相约到他内湖的家探访,碰了面后,两个人才知道彼此在电话中就已经晓得对方的来头「不简单」。我知道他其实是修炼千年以上的鲤鱼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个通晓阴阳两岸的「阴阳师」。

在他的协助下,我在半年内学习了如何养小鬼,如何到墓地、医院里找到最「阴」,法力最「强」的小鬼,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们找到了一个最阴的婴孩:他还没从母亲出生,母亲就过逝的那种婴灵。他不但吸收到阳世间的养份,到了阴间还能从母亲的遗爱里继续存活……这样的小鬼怨气最强,而他日后的法力培养也不可限量。

看到这儿,有没有觉得有点恶心呢?其实,这个社会上,真的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说穿的,否则,这个社会会大乱,这个世界会崩溃,整个人类会陷入一种万劫不复的境界……!

聪明的读者,也应该猜的到是谁帮我打的卡了吧?

回到座位上,我翻开今天的报纸,果不其然,五大报全都是用十分显着的标题来「诠释」今天凌晨发生的凶杀案!

「凌晨离奇催花, 留头狂魔再现!……去年四女一男留头命案,至今尚未侦破,一年后,『留头魔』又再度重返人间,辣手催花,社会治安败坏至斯,警方目前束手无措……」

当我正想好好的看报纸时,忽然间全身一阵奇痒,在我耳际忽地响起几声叽叽尖叫…我马上领悟怎么回事,立刻拿起了报夹,往电梯走去。

电梯到了十三楼。那儿是个待租的办公室,里面空荡荡的啥也没有,而落地大门上「吉屋出租」的红纸,在长久历经艳阳曝晒后也日趋褪色,我晃过大门,走到楼梯后的洗手间,先看了看确定没人后,接着就找了间看起来还干净的马桶坐下,把门锁上。

我挑出瑞士刀,轻轻的在左手食指上划了一刀,待鲜血流出后,再用右手拿报纸,左手呢就悬空放着,大概五秒钟后,左手食指上的鲜血形成一条细线,从伤口上笔直的往上窜,再顺着门缝往外留,就像一条红细线从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后成一个ㄇ字型般出了门口,接着就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在门外轻响,我知道,是我养的「小朋友」要来讨东西吃了,我就一边看报,一边喂它。

翻了翻这些报纸,其实他们都说的十分笼统;这可能也与警方单位不愿将所有案情曝露有关。毕竟,去年有五个人因为同样的手法而死于非命,上从总统、行政院长、市长;下到民意代表、民众舆论都给警方单位相当大的压力,但是令人疑窦的是:这些死者彼此都没有什么相关之处:四个女子中,一位是业余模特儿,一位是家庭主妇,一位是学生,还有一个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则是健身房的教练,这几个人别说互相不认识,就连他们的朋友也都没有任何交集,而这五人在死前也都没有与他人结怨,让警方十分棘手。

这回的死者也一样:一个上班族,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就连男友也才刚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这样的人说句难听点的话:走在路上被人奸杀的机会都微乎其微,既无冤也无仇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整个身体被人取走,只留下头颅呢?着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这儿,发生手指一阵剧痛,低头一看,这小鬼竟然趴到我的手指上,用它那尖锐的牙齿直接来吸血了!!我连忙右手将报夹往上一扔,先以左手一翻抓住它,然后右手划了个「捆缚咒」,说了声:

「定!」

它马上就直挺挺的停在半空中不动,脸上还露出一副想干架的模样,我右手捏了个手诀,它马上因为咒语的紧箍法力而开始疼痛,到后来表情愈来愈谦卑,我才使松手咒。

一用上咒语,我立刻想到一件事…不料丢上去的报夹掉下来,狠狠的砸到我的脑袋,当我的疼痛逐渐复原后……我竟然又忘了刚才想到什么了!!敲着自己的脑袋,实在想不起来刚刚联想到什么事,只好悻悻然的提起报夹回到办公室。

混了一天后,晚上答应和女友碰面。草草的交了稿,骑上机车就往目的地前进。

我和她交往至今,不到两个月,两个人却因工作关系只能见面个几次。有时候一个星期都见不到,顶多电话联络一下。不过她通常白天都关机,因为她的工作是pub的调酒师,白天是精神状况太差,到了晚上神气活现的,这样昼夜颠倒的工作,和我们记者赶稿的模式还真有点像。

习学,是她的名字。

当初为什么会和她相遇,说起来还真是十分微妙。记得那天,我「奉命」去pub采访女艺人放浪形骸的行径。那是间位于南京东路三段和建国高架桥附近的pub,叫做「suck hell」。因为不少媒体朋友都传说:这间外界普遍知晓的「同志」pub,有许多女明星喜欢在录影完,或者是吃完晚饭后杀到那儿「续摊」,因为它采会员制,因此能进去的人本来就不多,再加上艺人的前往,因此在入口就有十分严格的管制:若非熟客带领,一般外人是不得其门而入的。

而我,却不知道这个规矩。

那天晚上,我拎了小型偷拍相机就打算进去,那是个像「黑金刚」的手机型偷拍相机,底片的感光度还必须用到1600的,否则偷拍出来的效果会不好。就在我好容易找到了入口时,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了我:「喂,先生,你不能进去。」

我抬头一看,天哪,看到他我才发现:原来「他」是女的!而且至少有两百公分高,一百公斤以上的重量,因为她的体型看起来,就和一个身经百战的摔角选手没两样,她身着双排扣西装,里头则是黑色丝质衬衫,还绑了个帅气的马尾,头发挑染成红色,右耳则挂了个骷髅头的耳环,肌肉隐隐可见,想必也该是个练家子。

我身高虽说也有一百八,但或许是茅山法术练太久了,阴气过盛,再加上晨昏颠倒的工作,只有六十三公斤,而且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一付营养不良的模样,如果没意外的话,我大概一拳就被她「K O」了吧?但我人既然到了,怎么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落跑」了呢?这实在有违我记者的天职。

「我有朋友在里头。」我硬着头皮说。

「她是谁?我请她来带你进去。」说话虽说客气,但态度十分强硬。

我低着头推开了她:「让我看看她在不在里头?」原想趁机溜进去,看能不能遇上熟人,才刚跨进门里,就被人一把像老鹰抓小鸡般的「拎」了起来:

「我说:你的朋友是谁,我请她出来带你进去!」这回她的声音更加严厉低沉。

我右手一挥,顺手就画了个「头痛咒」,原想贴在她太阳穴上,给她一点教训,没想到她从背后狠狠的踹了我一脚,我整个人凌空飞起,直落在吧台前面,好巧不巧,一个女孩子正在跳着大胆的脱衣舞,我一脸就撞进她那柔软的「海棉蛋糕」中,再加上我人站不稳,双手就这么「攀」上她的一对豪乳…

「臭小子,你干嘛!」这女子的「男」伴马上把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的我一把抓开,随手拿起了酒瓶,正往我脑袋上敲的时候,「碰」的一声,有人一把抓住了瓶子!

我回头一看,在强力的灯光照射下,一个瘦高的人影跃到吧台上,一把抓住那瓶高高举起的酒瓶…再定睛一看,这位帅气英挺的救星,竟然是一位女子!她迅速的自吧台轻轻跃下,动作漂亮到有如奥运选手般自然轻盈,她对从后追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这位!」用下巴指了指我:「是我的朋友,他,是来找我的!」

她又对那位高举酒瓶、杀气腾腾、余怒未消的「男」伴说:

「他不是故意的,不小心滑倒,请见谅!」

不知道因为她是酒保,还是这间pub的老板,这些人在听过她的「解释」后,竟然连问都不问,马上就恭敬识相的退去,一场骚动迅速解决,我就这样的认识了我的女友,也就是刚刚救我的人:习学。

还正在回想当日我俩初识的过程时,一双细细的手臂从我背后迅速的搂住我的肩:「在想什么想这么认真?不是在想我,对不对?」

从这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就知道:来人正是习学。我还来不及回头,一个热吻已经扑上我的嘴…这就是她,从来不管现在两个人身处何地,也不管是不是有路人围观,只要她要,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有时候想想:为什么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会喜欢我?身高快一百七,瘦瘦高高的,长长的头发,无辜的脸庞,配合上明亮慧黠的双眸,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肤质,走在路上,有如模特儿的身材,总会引起许多男人的侧目,还有就是对我的敌意:

「这男人!凭什么能勾把到这么正点的马子?」

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也会问她:「我真想不通;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又认识这么多男生,为什么会选我这个又瘦又混又没出息又没钱的傻记者呢?」她总是耸耸肩的回我:「这世上总会有许多没法解释的事,我就是喜欢你,不行啊?」

「今天找我出来玩,待会儿不用上班吗?」我轻轻的推开她,顺便躲避路人好奇和一些男人「仇视」的眼光。

习学笑着说:「对啊,今天我就想和你约会,不想去上班!」「你不去行吗?」我担心的问。她抱的更紧了:「哎哟,不去不去不去啦!想和你在一起,不想去啦!」好吧,不去就不去。反正又不是我去上班,那,我们今天要干什么呢?

「今天啊,我们去阳明山看夜景,然后抱在一起看一整天…不过三点多就要送我回去唷,我怕我会睡着。」她笑着说。

又去阳明山?还骑车去?看着她那张略带哀求而又渴望的脸…好吧!那咱们俩就走吧!虽说阳明山的手机收讯不太好,不过,为了避免杂志社的「夺命追魂扣」,先把行动关机再说!



幸福是一种感觉。
没有道理,没有原因。
当我看见你,甜美的微笑自然涌上眉间,
那就是一种幸福。
来自于你给的,幸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05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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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老大这篇好像还没写完吧
有后续吗?
看到正精彩居然断了XD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03-11 1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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