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3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點點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健康] 腸病毒作戰守則
腸病毒基本防治諮詢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一、什麼是腸病毒?
腸病毒係濾過性病毒之一種,可分為克沙奇病毒A群、B群、小兒麻痺病毒、依科病毒及新型腸病毒等。世界各地均有,台灣地區腸病毒流行於3-11月,5-7 月為高峰期,可經由接觸病人的口鼻分泌物、糞便、飛沫等途徑傳染;人群密集處易發生流行。

二、潛伏期多久?
潛伏期約為三至五天。

三、我如何知道可能得到腸病毒?
大多數感染者並無臨床症狀,或臨床症狀極輕微,而未就醫即痊癒。典型症狀為口腔、手掌、腳掌出現水泡、潰瘍、可合併發燒。

四、診斷與治療?
(一)只有經由實驗室檢驗,才能確定診斷,但是,病毒之分型對於治療並無助益。
(二)目前全世界並無特效藥物以供治療,僅能針對發生的症狀,採取對症療法;請洽可信賴之小兒科醫師診治。

五、什麼情況下必須立刻就醫?得到腸病毒應注意那些事項?
(一)如出現嗜睡、意識不清、手腳無力、呼吸急促、持續或反覆高燒、抽搐、肢體麻痺等症狀,或有任何疑義,請儘速就醫。
(二)小心處理病患之排泄物(糞便、口鼻分泌物),且處理完畢立即洗手。
(三)多補充水分,多休息,儘量勿到公共場所。
(四)對家中第二個病患要特別小心,其所接受的病毒量往往較高,病情可能較嚴重。
(五)避免與孕婦、新生兒及小孩接觸,學童應儘量請假在家休息,以免傳染給同學。

六、感染多久之後會好?後遺症有那些?
(一)病患於身體免疫力克服感染後即逐漸康復,一般病程為七至十天。腸病毒感染後,免疫力可持續一段時間;對於不同型之腸病毒,多數亦可有短期之交叉免疫。
(二)極少數個案可能會有無菌性腦膜炎、腦炎、心肌炎、心包膜炎、麻痺等併發症。

七、多久之後才沒有傳染力?
腸病毒傳染力始於發病之前幾天,在咽喉與糞便都有病毒存在,一般而言,在發病後的一週內傳染力最高。腸病毒可持續存在於病人的口鼻分泌物三至四週,存在病人的糞便持續六至八週之久。

八、有沒有疫苗?
(一)目前全世界沒有疫苗可供預防(小兒麻痺症除外)。
(二)有關免疫球蛋白之使用,因其效果尚屬試驗階段,同時必需考慮其可能之副作用,故應由醫師審慎評估。
(三)有關例行預防接種之問題,請於接種前洽請醫師審慎評估。

九、那些人是高危險群?
(一)多發生於十歲以下之小孩,三歲以下小朋友特別容易受到感染,要小心防範。
(二)孕婦需避免感染,以預防傳染給新生兒。

十、如何預防?
(一)增強個人免疫力:注意均衡飲食、營養及運動、並多喝水。
(二)加強個人衛生:指甲要減短,飯前﹝吃東西前﹞及便後正確洗手。
(三)注意環境衛生:加強居家環境清潔及通風。
(四)避免接觸感染者:避免出入過度擁擠之公共場所,不要與疑似病患接觸。
(五)如有發燒、口腔長水泡、皮膚發疹等症狀應就醫治療。

十一、什麼是正確的洗手方法(五步驟)?
濕:在水龍頭下把手淋濕。
搓:擦上肥皂和水搓揉起泡約二十秒。
沖:將雙手沖洗乾淨。
捧:捧水將水龍頭沖洗乾淨,關閉水龍頭。
擦:用擦手紙將手擦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2 13:53 |
high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上完廁所一定要洗手
吃東西前後都要洗手
多喝水可治可預防百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2 14:08 |
c7621670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家裡有小朋友的一定要來仔細研讀
這樣才能減少腸病毒的發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24 11:47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89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