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1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kc038641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居家] 居家的禁忌
禁拔去白发,俗说:「拔一根、生三根」,一般认为白发会愈拔愈多。
  禁远行前洗脚。台湾人认为夏天远行前洗脚,会越走越热,冬天则越走越冷。




  吃饭时,碗中不得残剩米粒,尤其大人常告诫小孩若不将碗中米饭吃净,会娶猫某,嫁猫尪,猫字取麻脸之意。此说亦为民间对谷神敬仰的延伸,无非教训孩童养成敬谷惜福的观念。

  吃饭时忌以箸敲碗,否则会沦为乞丐,因为只有乞丐才会敲着空碗,挨家要饭。此外,吃饭时不可将筷子插入饭碗中,因其大易使人联想丧俗中「拜脚尾饭」的风俗,予人不快及不祥的感觉。


  忌食鸡母肉。如果小孩吃了鸡母肉(指下过蛋的母鸡),皮肤会像母鸡一样多皱纹。


  主炊粿时忌月内产妇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省 CZ88.NET | Posted:2004-10-20 21:18 |
playeg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多禁忌喔~~
看看放在心上~~~
谢谢分享喔~~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广东省广州市 ADSL | Posted:2004-10-23 08:40 |
jrnice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10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禁忌一向都是见仁见智


回忆-在你我之间充满了无限的喜怒哀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0-23 09:31 |
cyberh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些禁忌真的可以参考一下,不过有些真的太扯啦!
很多禁忌可以的话我都会尽量去遵守,是没什么差啦
大概是我太迷信了!


请指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0-23 09:56 |
等爱滴男人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楼上的 冒牌的喔~~~(开个玩笑表情 ) 刚刚突然看到 以为是我回的勒哩
结果.....一看名字 呵呵

禁忌喔~~~看看就可以 不用太迷信


Waiting For You...一年吧~也许不止~时间总会淡化一切 浅意识的我默默哭泣 认输? 忘了她? 难... 默默的祝她幸福 这已足够!!
【私待 ...】
横刀夺爱才是爱 真是至理名言 但做不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0-23 10:53 |
bmw10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多禁忌不过还是相信比较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0-23 13:4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72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