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5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0890200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致志光教育科技集团道歉文
本人黄O琦,在此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团–超级数位出版有限公司致上最深的歉意,并请求谅解我一时不闇智慧财产权因而做出错误的行为。本人因为准备身障特考已经三年名落孙山,正巧今年有幸考上研究所在职班,于是在今年五月时将这3年来所有的书籍及讲义整理出来后于PTT实业坊以半卖半送便宜出售的方式PO文出售,心想贩卖所得能多少补贴一些学费,殊不知所贩卖的书籍讲义中包含了当初好心人士赠与给我的9片翻版光碟与一本翻印书籍这已经严重触犯智慧财产权,也伤害了志光教育科技集团、超级函授和行政法-林O老师的心血,在接获警局通知误触法律与等待出庭的这段期间本人深感内疚与懊悔并后悔莫及,在此本人抱着深深的自责和歉意,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团、超级函授道歉,对不起,另因本人是身心障碍人士现在除了一边工作外假日也还在进修,长期服药,谋求工作不易,希望贵集团能给本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后在此敬上本人万分的歉意,让志光教育科技集团以及权利损失的老师,受到极大伤害,今后本人不会再以身犯错,记取这次的教训,并深深希望志光教育科技集团以及老师能原谅学员的悔过之心。
此外也感谢此次协调过程中贵集团法务萧OO先生的帮忙。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团
立悔过书人 黄O琦
中华民国 103年 10月 22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10-22 20:0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217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