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请问两年前在法院登记结婚但无户籍登记 新法后婚姻还有效吗?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617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saiying6572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x
0
[求助] 请问两年前在法院登记结婚但无户籍登记 新法后婚姻还有效吗?
有朋友两年前去法院公证结婚 但是没有去户籍登记 新法实施后之后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上海 |
Posted:
2008-05-28 11:17 |
chang906
级别:
小人物
x0
x13
分享:
▲
▼
法律不溯及既往
已有公开仪式及两人以上之证人
其婚姻当然是有效的
不会因为没到户政机关登记而为无效婚约
所以若要再婚的话
也得先去登记结婚后再办离婚登记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仪式婚将成为历史!依民国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982条规定,结婚改采登记婚,故自民国97年5月23日起,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2人以上证人签名,并应由结婚双方当事人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始生效力。
惟于施行日前已有效存在仪式婚,纵未办理结婚登记,于97年5月23日后仍为有效。
x
0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5-28 15:49 |
06110606
级别:
初露锋芒
x8
x101
分享:
▲
▼
谢谢楼上大大的详细解释~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8-05-28 19:32 |
聿岚
级别:
小有名气
x113
x561
分享:
▲
▼
有效!!
祝大家金榜题名~
别忘了给楼主鼓励的献花及推荐喔^^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8-05-28 21:53 |
shyulih
级别:
副版主
版区:
笑话集锦
x30
x266
分享:
▲
▼
户政机关注意的,是当事人之「结婚日期」,只要该日期为97年5月22日〈含当日〉以前者,因法律不溯既往,仍适用旧法,故该婚姻有效;结婚日期为97年5月22日〈含当日〉以前,而在97年5月23日以后办理户籍登记,可以,过期〈超过一个月以上〉,最多也只是罚钱而已。敝人正准备修订「户政法规」一书,为了这个问题,还向同仁求证。
[ 此文章被shyulih在2008-05-28 23:50重新编辑 ]
x
0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5-28 23:27 |
tsaiying6572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
感谢大家的帮忙 谢谢
x
0
[5 楼]
From:上海 |
Posted:
2008-05-29 15:38 |
wgby
级别:
小有名气
x223
x4323
分享:
▲
▼
跟旧规定一样
有公证人~公开宴客~结婚证书
那就有效婚姻了~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8-05-29 20:50 |
clarkhuang
级别:
小有名气
x38
x463
分享:
▲
▼
非常好唷,大家观念都很清楚,只是要罚点钱而已
x
0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8-06-16 15:05 |
balakugo
级别:
路人甲
x0
x14
分享:
▲
这个之前有学过...
旧法 => 公开仪式 + 两个人以上证人,此时的"登记"仅具"推定效力",非"生效要件"!
也就是说,就算没登记,婚姻还是有效,没登记顶多罚一点小钱而已!
新法 => 书面合意 + 2证人签名 + 登记,此时登记为"生效要件",也就是说:非经登
记,则不生效力!
x
0
[8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8-06-19 11:07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3098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